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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赔程序

所有针对信递联的索赔,必须尽快向我们提出。任何情况下有关损坏的索赔(包括物品的部分灭失)必须在物品交付后48小时内提出,有关丢失的索赔应当在交付后21日内提出。

所有投诉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向信递联提出。所有证据都必须提供以证明索赔事实, 同时方便信递联对此进行调查。

依照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,我们将在调查报告完成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处理所有索赔。

索赔一旦被处理, 我们将要求相关部门给客户寄出一封处理意见信,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得到客户的回复,无论是接受、拒绝还是继续上诉,否则,都将被视为顾客对此解决方案无异议,因而索赔也相应地不再被受理。

信递联在本快递服务保证条款下的责任最高赔偿限额是RM200.00。其他的任何赔款一律按裁决而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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